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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学字〔2017〕8号 新乡学院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管理办法时间:[2017-04-28] 来源:
院学字〔2017〕8号
新乡学院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各学院对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的管理,引导活动积极、有序地开展,促进我校优秀校友与母校间的互动联系、在校学生的成人成才教育等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一条 广泛开展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有利于加强优秀校友对于母校的联系,增强优秀校友对母校的感恩回馈;有利于及时掌握国内优秀校友的最新动态;有利于促进在校学生的成人成才教育。学校鼓励各院系积极举办多场次、高水准的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。 第二条 我校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的管理部门为校友工作办公室,负责对各学院举办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进行审批、经费管理以及各类讲座活动的信息统计。 第二章 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细则 第三条 活动举办条件 (一)活动指导思想正确,符合国家方针、政策,要把好交流工作政治关。各举办学院应具有完备的会务组织能力。 (二)能够邀请本学院在社会各界的精英校友与会,主要包括有各行政单位部门领导、各科研机构主要研究人员、各知名企业家、各年轻优秀创业人员。 (三)会议经费落实明确,能够保证会务及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。 第四条 活动申办程序 (一)各学院举办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,须提前1-3个工作日向学生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提前报备,明确与会人员、交流内容、时间、地点等信息。每场学术报告一般不少于100分钟。 (二)会后3-5个工作日内及时汇总活动信息,总结活动材料,交至校友工作办公室。 第五条 每场讲座的资助标准为: (一)国际知名专家、院士:3000~5000元; (二)国内知名专家、博导:1000~2000元; (三)省内知名专家、教授:1000元; (四)知名企业家:1000~3000元; (五)年轻优秀创业人员:500~1000元; (六)其它费用由邀请单位承担; (七)特殊情况由校领导批准后执行。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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